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及中长期足球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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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及中长期足球发展规划(2016-205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及中长期

  足球发展规划(2016-2050年)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要求,为抓住内蒙古作为全国首个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区的机遇,发挥我市首府的特殊优势,率先推动足球改革发展,促进我市足球运动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基础条件

  1. 足球消费人口已初显规模,足球人才开始普及

  2015年底我市常住人口数为306万,初步估算参与职业联赛、青训、社会足球、业余足球及校园足球、大型高水平赛事等的足球消费人口达5万余人。截止到2015年,我市已有足球特色学校81所,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人数达6900多人,校园足球参赛人数达48000人,各级各类足球教练员90余人,持有足球裁判员证书裁判员41人,业余足球队273支约9000人参与足球赛事活动。在呼高校23所,集中了内蒙古自治区70%的教育资源,在校生达28.6万人,为足球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后备人才力量和消费群体。

  2. 地区职业足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我市与时俱进,引入成立职业足球队,实现了自治区职业足球新突破,促进了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2014年,我市成功引进全区唯一一支甲级职业足球队——呼和浩特中优足球队,并征战中甲联赛,2015年、2016年赛季中甲联赛中奋力拼搏,分别摘得第6名、第7名的好成绩,吸引百万人关注,斩获最佳人气、优秀团队、最佳运行团队、优秀赛区及安保工作优秀等全国奖项。CCTV5、乐视体育及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网络等对比赛进行了直播,并在数个一二线发达城市进行比赛,提升了我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在女子足球发展上,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女子足球队曾代表中国参加1993年世界中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并夺得冠军,之后一直处于校园足球的发展模式。

  3. 场地设施资源具备一定基础

  我市包括在呼高校现共有25个体育场,其中2个11人制真草草坪足球场,56个400米跑道标准田径足球运动场,196个小运动场。319所中小学中共有各类足球场241个,有11人制足球场46个,其中40个为人工草坪,6个为沙石场;共有104个7人制足球场,其中88个为人工草坪,16个为沙石场;共有91个5人制足球场,其中52个为人工草坪,39个为沙石场;各旗县区已建成62片笼式足球场和5个室内足球馆,已着手改造20所校园足球场地,正在推进已有的体育场馆向足球馆进行功能转换,提高场地利用率。呼和浩特体育场场内为双层看台,能够容纳51632个观众观赏足球赛事,具备发展足球及承办大型足球赛事的基础优势。

  4. 气候条件适宜开展足球训练与竞赛

  我市属典型的蒙古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8℃夏季平均气温13℃至27℃,冬季平均气温-17℃至-5℃,平均海拔1050米,最高海拔武川大青山接近2280米,四季气候变化明显,夏季凉爽,地理纬度、气候气温等条件是足球训练、足球竞赛、足球青少年培训的夏季优选圣地。

  5. 赛事服务环境不断改善

  我市通讯业、保险业、酒店餐饮业等服务业态发展迅速,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建设为我市足球发展的云应用平台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市五星级酒店数量达到8个,为足球赛事保障、足球赛事接待工作等打下了良好基础。各新闻媒体、广告营销传播企业、电视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具备开设专栏、专题网页报道我市足球开展的能力。

  6. 联赛竞赛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中甲职业联赛带动,“市长杯”、“区长杯”、“校长杯”系列赛事普及,校园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农民等各个群体全面参与的赛事体系。呼和浩特地区足球联赛、“阿吉奈”杯青少年女子足球邀请赛等地区性赛事不定期举办;校园足球赛基本覆盖了我市多数中小学,2015年进行了3269场比赛;社会足球比赛进行了675场,全面覆盖了我市现有社会足球人口。

  (二)制约因素

  目前,我市足球发展与国内足球发达地区差距不小,仍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基础薄弱,场地设施条件有限。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和预留的足球场地严重不足,体育场周边已没有足够的足球建设用地;部分校园内规划建设预留空间无法拓展,现有78个学校没有足球场,学校空间小,预留场地不足,对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场地建设形成了制约。二是管理运营方式落后,资金投入不足。2015年市财政预算已安排足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但是,旗县区财政预算目前还没有安排足球发展专项资金,足球发展缺乏持久保障,足球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各类足球人才储备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体系和人才流动发展机制不健全。四是赛事层级不清,缺乏系统、成系列的高水平赛事。各级专业足球竞赛组织推广水平相对落后,现存竞赛缺乏体系设立,足球文化普及不广。五是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校园足球政策急需完善,校园足球工作评价机制政策、人才选拔“绿色通道”政策、足球特长生评定考核政策、足球专业人才考试优惠等政策需完善;教师、教练员和裁判员激励政策等需完善。人才开发、引进足球专业人才政策,足球运动风险保障政策,足球场馆建设与管理政策等需要配套完善。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足球改革发展总体部署,树立现代足球运动理念,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足球普及为导向,扎实筑牢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不断提升足球运动的规模和质量,推进足球产业向规模化、高层次化发展,促进足球体育消费,切实改善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在全市形成喜欢足球、参与足球、发展足球的文化氛围,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不断增强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设足球强市。

  (二)发展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持续发展。遵循足球发展规律,科学谋划,以人为本,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努力夯实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和文化基础。有序推进,持之以恒,推动足球走向社会、走向校园、走向家庭。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树立大足球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足球对体育发展和改革的引领作用,以改革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发展并举,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足球发展方式,积极探索足球发展的新路径,提升足球运动的活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规范发展。把足球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创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从业人员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坚决打击足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包容共享,特色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重视足球、支持足球、参与足球的良好氛围。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以青少年校园足球、女子足球及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着力探索引领足球运动普及与提升的有效路径。

  ——坚持盘活存量,优化发展。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努力盘活存量,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各类场馆和闲置场地、场所,通过填平补齐、整合共享的方式,提升功能定位,优化足球场馆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进足球场馆设施建设。

  ——坚持重点提高,赶超发展。坚持持久用力,久久为功。举全市之力,社会足球以普及为主,职业足球以引进、提升为主,追赶足球发达地区发展水平。

  ——坚持无缝对接、融合发展。坚持足球产业整体整合发展,使足球产业与文化产业、广告传播业、旅游业相融合,相互促动融合联动发展,最终实现以围绕城市发展为主体的足球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多业态格局,推动足球产业向规模化发展,提高我市城市影响力和品牌力。

  (三)发展定位

  以自治区试点省区为支点,普及足球、筑牢足球发展基础,确立我市足球改革发展“四个基地、三个中心”的发展定位, 打造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足球产业发展体系。

  1. 打造四个基地

  ——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加快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力争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吸引和引入职业足球俱乐部和联赛,辐射带动周边形成足球公园、体育运动休闲区。

  ——全国女子足球人才培养基地。借助我市蒙古族中学女子足球队闻名全国的影响力,树立内蒙古乃至中国女子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旗帜。以蒙古族中学女子足球队为基础滚动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和扶持,吸引社会投入和市场资本,扩大招生规模,改善训练场地设施,引进高水平教练团队,加大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通过5至10年时间逐步建成全国女子足球人才培养基地,为全国女足发展培养和输送人才。

  ——打造呼和浩特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按照省级青训基地的建设标准,将位于赛罕区榆林镇的市第十中学改造建设为具备500人以上训练接待能力的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市青训体系建立后,对全市青少年足球运动队伍开展集中训练,为足球运动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自治区足球产业发展基地。创造条件,激发市场活力,挖掘足球消费潜力,打造自治区足球产业发展基地。以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呼和浩特体育场为核心打造足球产业新业态,通过足球产业要素资源的生产与培育,通过社会力量与市场潜力的释放,着重培养和发展足球相关产品制造销售、足球培训、足球赛事、足球健身娱乐、足球广告代理、足球传播营销、足球中介业等业态,逐步形成足球产业集群,打造自治区足球产业发展基地。

  2. 形成三个中心

  ——西北足球赛事中心。充分利用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场馆资源,完善建设体校、市体育场等足球场地建设,达到举办大型赛事的基础条件。充分利用“呼和浩特中优足球队”品牌,注重职业联赛、商业性体育赛事、区域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建立各级别赛事衔接结构体系,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足球赛事市场。积极引进高端国际国内足球赛事,精心培育职业足球俱乐部参与足球联赛,开拓市场潜力,最终将我市建成为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足球赛事中心。

  ——自治区足球人才培训输送中心。通过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运动,建立青训体系提高竞技水平,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青少年足球运动苗子,为促进我市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为内蒙古乃至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后备人才;通过呼市体校、青训中心、各中小学校积极培训补充足球教师师资队伍,形成面向全区的足球人才培训输送中心。

  ——西北足球文化旅游消费中心。以职业足球、校园足球、社会足球消费为基点,积极培育足球消费市场,扩大消费渠道,鼓励广大市民足球消费;充分利用祖国北疆的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资源,借助大召寺、五塔寺、哈素海、昭君墓、内蒙古博物馆等名胜风景游客资源,进一步开发足球公园、足球走廊、足球草滩、足球博物馆等,培育足球旅游产品,打造我国西北地区的足球文化旅游中心。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6-2020年)

  以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为发展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足球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足球发展的外部环境,使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时间、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符合足球运动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法规初具框架,行业标准和规范趋于完善,竞赛和培训体系科学合理,足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确立,足球大市的雏形基本形成。

  1. 校园足球发展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校园足球政策和规定,扎实推进我市校园足球工作。

  ——全面普及足球课程。所有中小学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普及足球运动知识和技能。在中小学校开展足球文化进课堂活动,开展足球运动文化、足球运动知识、足球运动欣赏等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实现校园足球课程完整化、训练方法科学化、活动组织有序化。

  ——实现我市校园足球重点发展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20所以上。逐步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特色足球学校分级布局,达到240所,校园足球活动覆盖全市所有大、中、小学和幼儿园。

  ——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组织好校长杯、旗县区长杯及市长杯联赛,承办自治区和全国校园足球比赛1-2次。

  2. 足球人才培养引进有新突破。建立健全足球人才培养、引进、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激励用人机制,构建一套多层次、分类别的培训机制和多样化的培训体系。

  ——每年定期举办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5年内培训教练员800人以上,裁判员200人以上。积极培训D级以上足球教练员,力争在2020年取得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资格人员达150人以上,B级以上教练员40人以上,全国二级以上足球裁判员达300人以上,并进入各层次专业队担任教练员,力争有更多裁判员成为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大学专科以上足球专业毕业的体育教师,配备1名足球教练员。

  ——延续落实“草原英才计划”,从全国范围内引进足球专业人才,其中足球教师培训和引进足球人才不少于80人,在教师招聘中扩大足球专业教师名额,使足球教师(或教练员)全部得到专业培训。

  3. 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利用闲置场地新建或者改扩建标准性或非标准性气膜足球馆、笼式足球场、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等足球场馆。

  ——建设1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足球训练培训基地和1个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建成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建成呼和浩特市武川足球高原训练基地,建成呼和浩特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

  ——实现每所学校建有至少1个7人制人造草坪足球场地,保证人均每周可参加1-2次校内足球课或足球活动。

  ——完善建设公共足球场地。9个旗县区分别配备1-2个标准化足球场,配备笼式足球场、气膜足球馆、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等非专业足球场200个以上,并通过改造与升级旗县区原有足球场地和室内条件较差的足球场地,使全市足球场地达到400块,使每万人拥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

  4. 促进职业足球有序稳定发展。深化我市足球运动项目改革,组织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方力量支持职业足球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持我市长期拥有职业足球队,提升足球氛围,促进足球运动发展。

  ——巩固稳定“呼和浩特中优职业队”中甲联赛成绩,发挥后发优势,争取早日冲击“中超”。

  ——争取组建呼和浩特地区本土中乙球队,不断完善职业足球布局体系,冲击中甲联赛,实现职业足球发展的新突破。

  ——加强市蒙古族学校女子足球队伍建设,力争成为全国女子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完善汉语授课女子足球特长生学业保障机制。以市蒙古族学校女子足球队为班底组建呼和浩特女子足球队,参加中国足协女子足球甲级联赛。

  5. 业余足球普及实现新突破。积极发动和组织辖区、机关、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组建业余足球队,争取平均每个社区建立1-2支社区业余足球队。完善辖区、机关、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足球联赛体系,全市实现四季有赛事。鼓励业余球队参加各级举办的业余足球赛事,使我市足球人口不断增加,到2020年足球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争取实现足球消费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

  青训体系构建完成,足球氛围更加浓厚,管理体制科学顺畅,法律法规完善健全,多元投入持续稳定,基础设施完备,群众普遍参与,足球人口大幅增加,改革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每万人拥有2块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体系有效运行,优秀足球人才显现,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足球产业规模有较大提高,成为体育产业的重要引擎。足球竞技水平跻身全国前列,职业足球队影响力更大,拥有知名品牌赛事,在蒙超、蒙甲等准职业联赛位居前列。草原足球文化初步形成,基本建成足球大区。

  1. 形成完备的青训体系。实现小学推广普及U-19、U-17、U-15、U-13四线梯队成型的青训队伍体系。

  2. 职业足球水平跃上新台阶。我市职业足球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力争保持拥有1支男子中超队、1支男子中甲队和1支女超队。

  3. 运动员培养输送比率位居全国前列。实现拥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各年龄段业余足球队数量和常年参加活动的校园足球人口等指标,最终实现我市校园足球队争取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前10名,培养各年龄段青少年男女梯队,形成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储备,为职业足球的长期发展奠定一定的人才基础。

  4. 足球文化品位有新突破。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对足球文化宣传常规化,开设足球专栏和专题,成立各类球迷组织,引导其以正确积极的态度对待足球赛事,建设国际国内足球赛事品牌,打造成具有我市特色的足球发展文化氛围。

  5. 建设完善达到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的足球场和训练基地。达到具备承办亚洲杯小组赛、奥运会及世界杯外围赛以及成为世界杯决赛主办城市之一的能力,创办有呼和浩特特色的足球系列赛事。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

  实现足球基础设施建设、校园足球发展、职业足球发展、足球人才培养、业余足球普及以及城市足球文化品位的新突破,逐步形成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相结合、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足球竞技水平与世界接轨,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优秀运动人才,建成足球强市,实现足球发展综合实力迈向新台阶。

  四、创新足球改革发展模式

  (一)统筹规划足球产业发展布局

  整合足球产业资源,鼓励多元资本投入和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足球俱乐部,以职业足球俱乐部及联赛带动足球产业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足球产业体系,以“一核三带多点”为布局,到2030年,全市力争培育4个以上以足球产业为特色和优势的体育产业基地,形成强有力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1. 一核

  以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为核心、规划建设形成足球小镇,打造集足球竞技表演、足球健身、足球娱乐、足球培训、足球休闲和足球展示展销于一体的足球产业核心区,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带动体育消费。

  2. 三带

  以呼和浩特市体育场(体校)、大统体育为中心新华大街沿线,形成足球消费服务带;以敕勒川文化公园、赛罕区体育公园和仕奇公园为中心沿线,形成足球休闲健身带;以和林蒙牛小镇、敕勒川草原文化产业园和托克托黄河湿地旅游区为中心,形成足球消费旅游带。

  3. 多点

  整合足球资源和体育产业资源,构造具有自身特色优势的足球产业网、点、面,全市形成足球产业多点推进,逐步发展点、面、网联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依托大学城经济文化发展优势和人口密集消费潜力,把大学城及高校区域建设成为足球产业消费区,积极引进国内外体育产业知名企业入驻我市鸿盛、盛乐工业园区等,进一步壮大区县体育产业和足球产业综合实力。充分利用武川县高原环境优势,建成青少年足球高原训练基地,围绕全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交流发展相关产业。建成呼和浩特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做好全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交流及青训,并围绕青训体系建设发展相关产业。充分利用和林格尔县旅游资源、产业园区优势,建成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青少年足球游乐园、足球绿色走廊,并改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品质,鼓励建设和林格尔县盛乐园体育产业园,积极申报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足球产业示范点。

  (二)创新足球产业运营模式

  1. 培育足球产业多元主体,鼓励职业足球俱乐部独立运营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创造各级足球联赛的无形资产,整合评估后划归给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立相适应的联赛经营管理体制,提升足球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实现俱乐部资产的充分流动,广泛引入各类社会和国外资本联动的进退结合,形成能进能退的融资体制和机制。探索政府以财政投入和国有场馆资源共同参股等形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出资入股,与“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组建“呼和浩特市足球产业集团”,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足球企业。

  2. 鼓励高校、中小学与企业建立各类足球联合体

  积极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兴办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足球培训中心和社区足球场地,并建立资产运营机制。积极探索联合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等高校与伊利、蒙牛、大唐托电等企业联合兴办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足球培训中心和社区足球场地,并建立资产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呼包鄂”区域足球联盟,积极推进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赞助和投入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支持各种联盟模式发展。创造更加有利于职业球队运营的环境,采取“外引内联”的方式畅通资金注入渠道,吸引本土企业赞助,培养本土球员加入,逐步使球队“本土化”,使球队“来得了、留得住、上得去”。

  3. 优化足球产业结构,促进足球产业链向两端延伸

  着力提升足球产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足球健身娱乐业、竞赛表演业、足球休闲业、足球培训业、中介服务业、足球广告业、足球会展业等时尚体育竞赛消费,促进足球产业协同文化产业、旅游业、传媒业关联度极高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服务业的新业态。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足球广告、足球传播、足球展会、足球动漫开发、足球电子游戏和足球休闲企业,打造具有活力的足球产业集群,促成足球产业链向两端延伸。

  4. 鼓励开展足球文化普及行业指导,推动建设宣传推广平台

  在不断增强足球氛围的同时,努力打造本土足球文化。将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草原文化和充满活力、热情洋溢的足球文化逐步融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青城足球文化。加快足球行业协会建设,鼓励足球行业协会开展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十强评选”,重点扶持一批优秀足球服务品牌、龙头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赛事活动。借助各种赛事组织、职业培训、自治区草原文化节、昭君文化节等活动推动建立“呼和浩特足球用品博览会”,逐步办成国内有影响力的足球资源交易、技术交流和宣传推广平台,引导专业化发展,促进足球市场自律水平提高。定期举办草原足球文化活动,作为发展足球文化的拓展和宣扬。

  五、建设任务

  凝聚社会力量、坚持管办分离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从制度、人才、文化和基础设施协同推进建设,促进足球事业、产业全面发展。

  (一)推进足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1. 科学构建足球管理体制

  构建政府推进、社会支持、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呼和浩特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运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同驱动、各负其责的畅通的工作沟通渠道,形成合力。足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足球改革和发展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有关足球改革文件精神和政策,设计全市足球发展制度体系,协调、监督和督查全市足球改革和发展工作进程。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导、职工足球由工会主导、机关事业单位足球活动由机关工委主导、社区足球由民政部门主导,体育部门统筹协同、分类指导的部门协调、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 建立新型足球管理模式

  (1)深化足球协会管理机制改革。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加强足球协会组织建设。组织我市各类别足球协会按照内蒙古足球协会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内蒙古足球协会,接受内蒙古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各地区、行业、类别足球协会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类别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

  (2)完善市级足球协会建设。大力扶持呼和浩特市足球协会健康发展,支持足协独立行使全市足球联赛组织、市场开发、俱乐部发展监管职责。呼和浩特市足球协会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加强协会竞赛、教练、裁判、新闻等各专项委员会建设,扩大会员单位数量,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职全市足球市场化建设和发展任务,促进全市足球事业可持续发展,从而在全区率先成为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发挥示范力和引领作用。

  (3)加强旗县区级足球协会建设。鼓励支持各旗县区成立足球协会,按照体育、民政部门的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建设,吸纳各界力量,开展本地区足球活动。支持有条件的街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足球活动组织,推广足球普及,发展足球人口,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业余足球俱乐部、培训中心、新型足球学校,支持学校建立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4)深化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机制改革。鼓励足球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职业足球俱乐部在管理、运营机制上与国际接轨。支持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改革,促进股权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增强资产、人才、赛事开发力度,加大呼和浩特中优足球队投入。鼓励各旗县区和学校球队冠名。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冠名各旗县区和学校球队,达到企业宣传效应与球队创收的合作共赢。各旗县区要积极冠名树立自己的品牌。

  (5)创新足球场馆运营机制。深化呼和浩特市体育场的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其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动足球场馆运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组建“呼和浩特市足球产业集团”,实施品牌战略。正在建设的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场馆投入使用后,可以采取委托运营(O&M)模式,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全市各级各类足球场馆遵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低成本对外开放,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拓展商业营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3. 健全完善足球可持续发展机制

  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探索PPP模式的发展方式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管理模式,实现足球运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鼓励企业联合设立足球产业投资基金,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依法鼓励并引导社会募集和捐赠,逐步壮大基金规模,基金运营收益专项用于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

  4. 建立依法有效的足球监管体系

  落实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足球行业规范规则。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执法和仲裁机制,加强足球组织、俱乐部、从业人员诚信守则自律,严肃赛风赛纪。完善足球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规范化、社会化。加强对足球赛事的安全检查,维持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1. 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建设

  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为宗旨,逐年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高足球教学训练水平,办出校园足球特色,发挥其在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并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投资我市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赞助学校足球赛事和足球公益项目,足球特色学校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1)校园足球场地建设。每个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具备至少一片符合本学龄段比赛及训练所需要的室外足球场地,小学至少具备一片5人制足球场地、初中至少具备一片7人制足球场地、高中至少具备一片11人制足球场地。

  (2)教师队伍建设。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到2020年底,每校小学、初中至少有一名具备D级教练员资质的体育教师,高中、大学分别需要一名具备C级、B级教练员资质的体育教师。

  (3)课时及训练。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要为学生开设一节足球课,至少组织不少于三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大课间或课外活动,小学特色学校在低年级建立足球兴趣小组,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学校要建立规模适当,人员稳定的校级足球代表队并定期组织课余训练,其中小学每周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初中、高中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大学每周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高中开设足球选修课,中小学要编制或选用足球校本教材,充分开发和利用教学资源,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提高足球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大部分学生能积极参加足球教学活动。

  (4)比赛活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校内比赛,每年必须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比赛及相关活动。

  2. 鼓励学生业余足球俱乐部建设

  积极推动学校建立学生业余足球俱乐部,加强学生课外足球锻炼与训练。在足球俱乐部中,可按学生足球技术能力的不同划分不同级别。要配备专门的教练员,给与经费支持,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参加足球锻炼的兴趣,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培养足球苗子。

  3. 全面开展校园足球联赛建设

  全面开展呼和浩特市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建设,分层组织好“校长杯”、“旗县区长杯”、“市长杯”校园足球三级杯赛,择优参加自治区“主席杯”赛,把联赛列入各个学校的体育竞赛计划,各旗县区建立各自的联赛体系,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赛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4. 培养中小学校园足球文化

  通过有奖征文、举办演讲比赛、举办足球知识系列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足球文化普及教育活动。积极举办校园足球趣味活动周,并利用电视实况转播、现场组织观看足球比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足球运动体验教育,引导更多学生参加到足球运动的锻炼和学习中来。逐步优化足球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和体育精神。加强中小学足球文化对外交流,聘请国内外足球教育专家走进校园开展足球讲座,并有计划地组织足球明星和足球精英教练开展足球交流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国际、省市级青少年足球文化交流和竞赛活动,促进足球文化对外交流活动的开展。

  5. 加强校园足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相应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足球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为参加校园足球运动的学生购买相应的险种,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三)实施足球人才培养工程

  1. 足球学院及学科建设

  建设1所300人左右规模的足球学校,联合区内外高校,兴办足球学院或足球学校,有计划地培养足球高层次人才。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开设足球专业,招收足球专业学生,有计划培养足球专业人才,促进全市足球青训体系建设和发展,储备足球后备人才资源。

  2. 足球教练员和教师培养建设

  有计划有步骤加强足球教练员建设工作,加强现有教练员学习、培训、交流工作,力争做到每年保证每个教练员参加培训不低于1次,学习考察和交流不低于1次。建立严格规范的教练及管理团队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及教练员考核资格证书制度,使教练员管理规范化发展。加强足球教师培养和建设工作,把足球教师建设纳入全市师资建设总体规划中,设立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建立一支有资质、素质高、业务精、懂教育的足球师资队伍,构建一套多层次、分类别的培训机制,设计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满足我市足球事业发展需要。

  3. 足球产业各类管理人才建设

  鼓励支持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学校开设足球播音主持、足球广告设计、足球传播、足球产业开发与管理、足球行政管理、足球市场营销、足球职业俱乐部经营等专业,培养足球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人才。

  4. 设立呼和浩特市足球发展研究中心

  探索与高校联合成立呼和浩特市足球发展研究中心,致力于改善呼和浩特市校园足球发展环境以及呼和浩特市校园足球的研究水平,推动呼和浩特市足球改革与发展。聘请国家队知名教练参与呼和浩特市足球发展研究中心在科研和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呼和浩特市建立“校园足球科研基地”,指导全市及旗区县学校开展校园足球训练和比赛、职业足球市场开发、足球产业市场延伸及无形资源开发等工作,提升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水平,推动我市足球发展向更高层次发展。

  5.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走出去”战略

  定期派遣教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或我国先进省市接受培训,为实现我市足球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提供人才支撑。探索与广州恒大足球学校合作,联合招生,联合办学,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加强与北海市体育局合作,争取在广西北海建设足球南方冬训基地,解决我市冬季低温不能开展足球训练的问题。

  (四)发展壮大职业足球俱乐部

  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俱乐部的地域化和名称的非企业化。建立职业足球俱乐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职业足球发展体系,形成我市职业足球发展新格局。

  1. 加快推进足球俱乐部发展

  鼓励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壮大。按照足球联赛发展水平和规模,遵循市场规律,制定有利于企业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支持职业足球发展,持续稳定的对职业足球俱乐部进行投入,鼓励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对“呼和浩特中优足球队”加大投入,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双引擎,增强资金、人才等投入力度,积极培育蒙古族中学女子足球队加入女子足球职业联赛,组建呼和浩特女子足球职业队,参加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

  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足球俱乐部。鼓励拥有标准的训练场地、综合训练场馆的足球特色学校和企业、个人足球爱好者等为发起人,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足球俱乐部,积极申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足球俱乐部创建名录,通过青少年体育足球俱乐部辐射功能,吸纳广大青少年的参与,进一步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苗子,建立青少年足球队,将真正有体育兴趣和发展潜力的青少年网罗到体育足球俱乐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高水平的训练,为职业足球俱乐部备选人才。

  2. 组建专业化、半专业化足球队伍

  建设四级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即由中优足球俱乐部等各职业足球俱乐部设立U21、U19年龄后备队伍;由市足协、市足球训练中心等组织设立U17、U15、U13男女足梯队;实行校校联合,设立足球班,组建U13少年足球队,在全市、全自治区范围内招收13岁以下的学生,单独编班,半天文化课教学,半天专业训练。对足球特长生实行“双重学籍”,引进国内知名足球俱乐部管理理念和方式,采取统一食宿和走训相结合,进行专业、半专业化管理,建立半专业队伍,为呼和浩特足球培养后备人才。组建呼和浩特男子青年足球队。引进高水平教练团队,进行系统化训练,打造高水平业余队伍。在蒙校成立女子专业足球队,制定足球特长生特殊文化课标准与教学计划,形成科学训练。依据专业化队伍建设标准,规范建设长效发展的现代化专业队。根据全运、区运会年龄要求,在9个旗县区分别设立U13、U11男女梯队各2支。

  3. 构建完善的青训体系

  依托国内外足球专家资源,参考国外训练模式,构建国际化理念的青训体系。建设以“促普及、抓提高、育精英”为目标,融合食、训、赛于一体的市青训中心,市四区成立青训营,每区选择2-3所小学、1-2所中学作为青训基地,聘请国内外教练员进行训、赛指导。利用青训中心资源,定期组织中小学校长、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足球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青训体系的建设,不断扩大足球人口,培养足球人才,提升足球运动整体水平。

  4. 积极组织开展幼儿园足球兴趣活动

  以积极探索幼儿园开展足球兴趣活动,以游戏形式为主,培养幼儿足球爱好,逐步建立“娜荷芽杯”幼儿园足球兴趣活动体系,以呼市蒙幼、新城区蒙幼、回民区五幼、玉泉区政府幼儿园为基础,在全市建立20支U11、U9年龄段的足球后备队伍,形成完善的梯队年龄衔接,为职业足球的长期发展奠定雄厚的人才基础。

  (五)建立和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1. 创建呼和浩特足球赛事品牌和赛事制度

  创办足球文化品牌,继续完善各级各类联赛体系,研究设立“青城甲级”、“青城乙级”、“青城青少年精英赛”、“阿吉奈”杯等赛事品牌,创造职业足球联赛品牌价值和品牌忠诚度。制订各级各类赛事品牌的具体赛程、组织制度等;建立并逐步完善足球运动员注册、签约、转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旗县区联赛竞赛体系,制定球队年龄、户籍等标准。

  2. 积极开展职业足球联赛和校园足球联赛

  合理设计足球赛事布局,完善足球赛事结构,扩大足球赛事规模,增加足球赛事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定期举办班级、校级、区级和市级等校园足球联赛,使联赛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监督校园四级联赛的执行力度,加大对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宣传力度。确定每学年每学期的“校长杯”班级联赛日、“旗县区长杯”比赛日和“市长杯”比赛日。以旗县区体育部门或足球俱乐部为主,组建地区足球队,开展呼和浩特地区足球联赛,通过职业足球俱乐部体系的建设,不断扩大职业足球联赛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吸引更多资源投入,形成职业足球联赛投资发展的良性循环,建立职业足球联赛稳定的消费群体,形成健全稳定的赛制体系。

  3. 开展职工业余足球联赛

  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建社区足球队伍,开展社区足球宣传,组织社区足球队参加各级足球赛事。体育部门负责足球活动开展社区的确认和表彰、竞赛组织、规则制定、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以及相应专技人员和经费管理安排。鼓励更多的业余足球队加入到业余足球联盟;由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市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的职工业余足球赛,丰富全区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全市职工足球竞赛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室内五人制和沙滩足球发展计划、赛事计划并组织实施,力争足球项目的全方位发展。

  4. 承办大型足球赛事活动

  加大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积极沟通,争取继续引进和举办高水平的足球赛事。尝试举办商业足球赛事和高水平国际性足球赛事,提高我市组织举办大型足球赛事活动的能力水平,满足群众欣赏高水平足球赛事需求,刺激足球消费,拉动足球产业发展。

  (六)大力发展足球产业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足球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足球产业集团化发展,增强发展实力和发展后劲。

  1. 鼓励支持职业足球广告开发经营

  通过提高俱乐部竞技水平、加大职业足球联赛宣传力度和培育职业足球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提高职业足球联赛和职业足球俱乐部作为企业广告宣传平台的能力和效果,大力开发场地广告、球衣广告、媒体广告、印刷品广告等,增强职业足球广告开发力度。

  2. 鼓励支持职业联赛门票和转播运营建设

  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差异化定价、套票优惠等措施,激发足球爱好者转化为消费者,积极促进职业足球联赛门票销售,增加职业足球俱乐部联赛收益。提高赛事质量和品牌价值的同时,在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其它新媒体领域通过直播、延迟播出、视频点播、轮播等方式进行职业联赛赛况转播,充分挖掘职业足球联赛的商业价值,并进一步宣传推广职业足球文化。

  3. 鼓励支持职业联赛用品和设施开发建设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加强设计和宣传广告力度,不断开发联赛相关产品如纪念品、印有联赛或者俱乐部标志的衣服、帽子、汗巾等体育用品和生活用品,通过出售职业足球相关产品获取利润。

  4. 鼓励职业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利用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和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职业足球联赛和职业足球俱乐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5. 大力扶持职业足球中介业发展

  通过本地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先进体育中介企业,加强完善职业足球运动员经纪、足球赛事经纪等职业足球中介业的建立与发展,开拓职业足球新的盈利模式。

  6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大力支持“互联网+”足球发展

  促进足球产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开创足球产业发展新的消费模式。结合呼和浩特市信息化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足球运营赛事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足球场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以手机应用程序(APP)、微博公众号和微信公众号等移动载体营销足球赛事和转播足球赛事。支持企业借助大数据及移动互联网交易模式拓展足球赛事及产业发展信息,构建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足球产业营销模式。5年内争取建成自治区第一家互联网足球资源交易平台,拓展足球资源流动通道。

  7. 推动足球产业与文化传媒、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支持足球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利用呼和浩特市电视台开播足球频道,积极争取全国足球知名赛事在我市落地,以建设“体育全媒体”和“足球全媒体”为重点,打造一批足球传媒品牌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足球动漫、足球游戏、电子竞技足球、足球在线等足球产业新兴业态,重点培育一批足球与文化传媒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依托敕勒川文化旅游区、托克托黄河湿地旅游区等一批重点景区建设开发沙滩足球、足球游乐场地,结合大青山前坡旅游综合项目、新城区草原马汇等项目建设足球公园,打造足球小镇,积极打造自治区级足球旅游示范基地,引导建设2—3个以足球为主题的体育公园和广场。

  8. 鼓励支持足球产品制造业发展壮大

  做强足球用品制造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足球产品开发联合体,大力发展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高端足球用品制造业。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积极推动足球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引进支持可穿戴智能运动装备及应用软件的开发企业落户我市。在新城区鸿盛园区和和林盛乐园区打造形成足球制造相关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足球制造业建立智能工厂,提高足球制造业水平。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从单纯制造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推动足球制造业业态创新。

  (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 加大足球场馆建设

  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北方足球训练基地。按照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的标准要求,尽快建设并争取资源共享。建成自治区级的呼市足球训练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改造和升级旗县区原有足球场地和市内条件较差的足球场地,每年升级改造5块以上足球场地。

  (1)加快建成自治区足球重点工程——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加快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集训练、比赛、培训和食宿等多功能于一体,可同时容纳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等350人进行训练和培训,按照国际比赛标准110米×75米规格建成20片足球场地,包括核心赛事足球场、足球比赛训练馆、和配套室外足球训练场,并建有运动员、教练员公寓、活动中心,并配套开发建设游泳馆、宾馆、篮球场、电影院、超市等辅助设施。为引进高端体育赛、申办国际顶级足球赛事提供保障;同时积极规划设计,把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建设成以足球为主的足球小镇,建成生态健身公园,兼具旅游景点功能和足球文化教育功能。

  (2)规划建设武川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充分利用武川县高原环境和土地资源优势,建成青少年足球高原训练基地。按照国际标准建成4片足球场地,可同时容纳2—3支球队进驻基地训练和培训。为举办足球夏令营,促进与发达地区足球交流和合作提供保障。

  (3)规划建设青少年夏令营足球训练基地。规划建成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训练基地。按照国际标准建成4片足球场地,可同时容纳2—3支球队进驻基地训练和培训。与广州、北海、海南等地区加强足球交流和合作,积极策划举办足球夏令营,按照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的标准要求,尽快建设并争取资源共享。

  (4)合作建设广西北海(海南)冬季足球训练基地。加强与自治区体育局、海南、北海市等体育局合作,与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体育局联合建设“呼和浩特足球南方冬训基地”,解决我市冬季严寒不能开展足球训练的问题。

  (5)改造市人民体育场,升级呼和浩特体育场。改造市人民体育场转播和综合服务功能,达到举办职业联赛、满足高清电视转播的要求。

  (6)改造建设旗县区足球场馆建设。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为把旗县区愿意踢球的孩子和教练员吸纳进去,进行学习和训练。各旗县区建设市级足球基地。重点推进建设回民区、赛罕区、玉泉区、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等体育综合场馆和奥林匹克足球公园建设。

  2. 加强校园足球场升级改造

  充分发掘学校现有场地资源,提高利用率,为校园足球的开展创造条件。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着重解决场地严重不足给校园足球广泛开展带来的困境。对因场地不足制约校园足球开展的学校,规划购置教育用地补充学校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可行性方案。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实施,严格控制学校规模,新建校要达到自治区标准,保证生均体育活动场地达到每生4平方米。加快校园足球场地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改造现有59个沙石足球场为人工草坪足球场,改造提升约110个校园足球场,其中新建和改扩建11制足球场20个以上,达到65个以上11人制标准足球场,并不断完善其功能。市内四区根据实际,每区改建或新建一所学校,建成区级校园足球活动基地。使学生有足够的场地进行足球锻炼活动,并有足够规模的场馆举办足球赛事。

  3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规划建设城市足球广场和足球绿道

  在居民相对集中的生活聚居区、新建小区规划建设城市足球广场、足球绿道等绿色廊道。在成吉思汗公园、敕勒川公园等建设足球广场。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公园和空置场地等开辟和铺设全民健身足球场地,将5人制、7人制、笼式足球场地等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开展足球运动,推动足球场地共用开放,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使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足球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满足多元化足球发展需求。

  4. 规划建设城市足球公园和博物馆

  规划建设城市足球公园,打造15分钟健身圈,为喜爱足球运动的人们提供便利的场地条件。以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为中心,充分利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万亩草场、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的大型项目为纽带,规划建设呼和浩特城市足球公园,配备建设大型完善的足球博物馆,博物馆展示足球的起源、发展与传播过程及呼和浩特市足球发展的历史和足球运动所获得的荣誉等。

  (八)培育足球文化

  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充分发挥足球在强身健体、立德树人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参与足球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大力积极倡导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足球运动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积极开展足球进社区文化讲座等活动。定期举办足球文化系列展览活动,以及足球文化知识讲座,推广、普及、宣传足球相关知识,调动人们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和足球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努力培育文明参赛、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使足球运动成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载体。各级各类媒体开辟足球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足球运动和观赏习惯,并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足球文化。成立球迷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球迷加入进来,足球俱乐部定期开展活动,引导球迷正确对待足球赛事,打造一批高素质的足球球迷团体。

  六、政策组织保障机制

  (一)完善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配套政策

  1. 规范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

  教育部门制定特色学校评估标准和办法,积极推进足球课程普及。建立全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督导评估制度,对旗县区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课程教学、文化建设、普及程度、业余训练、竞赛组织、竞赛成绩、活动参与、条件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标准的取消资格或降级处理,对综合评估成绩优秀的学校给与表彰奖励,考察评估体系,及时有效地指导、规范校园足球工作。

  2. 加大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的优惠政策

  在原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给与政策扶持。理顺以优质初中、优质高中为引领的足球人才培养的中间环节,筑牢小学校园足球人才培养基础,盘活驻地高校和专业队高水平人才选拔的优势资源,逐步形成以高校为龙头的大中小学“一条龙”足球梯队建设和运行机制。

  3. 加强运动员安全保障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保险机制,学校和俱乐部要建立运动员购买制度,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对于学生运动安全问题的后顾之忧。学校和俱乐部要进行定期的医疗保健健康和营养指导培训。

  (二)完善足球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1. 培训提高现有人才队伍

  建立和规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才注册制度,理顺球员培养补偿和转会机制,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加大足球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校园足球教师、社会足球指导员、足球教练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教师培训、全民健身、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培训等专项经费保障范围。采取联合、委托、挂职等多种形式培训现有学校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才。构建一套多层次、分类别的培训机制,设计多样化的培训形式。依托自治区足协、呼市足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和学校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校外足球运动,积极开展校园足球的交流合作,分别对接国外、国内足球发达城市和学校,充分吸收先进足球文化,与校园足球发展较好的省市中小学合作、交流、共建,探索学生委培、互访等多元培养机制。

  2.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采取绿色通道,人社部门制定对足球人才引进的具体管理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聘教师等方式,聘请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青训中心、校园足球发展。

  3. 拓宽运动员再就业渠道

  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退役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社区等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社区、企业等设立相应岗位,吸引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从事社会足球指导工作,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足球相关产业工作。

  (三)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

  1. 设立足球发展基金

  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单独或合作设立足球发展基金。采取直接投资、贷款贴息、补贴补助、后期奖励等方式,支持足球事业发展。市政府投入1亿元资金,成立呼和浩特市足球发展基金会,以开展募捐、接受募捐和资助等方式扩大基金规模,每年不低于5000万筹措力度。

  2. 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筹措力度

  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的专项经费,以及青少年培训、器材补充、联赛实施、学生保险、组织训练营和足球节活动、场地建设和宣传推广以及足球公益活动等,同时,扶持社会业余足球广泛开展和普及,提高足球文化覆盖率和普及度。

  3. 各级财政设立足球运动专项经费

  加大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对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给予倾斜。设立校园足球发展专项经费,各级财政把校园足球发展专项经费按照预算编制办法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日常训练和比赛经费,对于承办各类赛事的旗县区和单位市、旗(县区)两级财政都要给予经费保障,确保赛事正常运转。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和国家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鼓励、争取企业及社会各界支持校园足球发展。

  4. 建立奖励机制

  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吸引社会各界支持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足球领域金融服务新业务。拓宽足球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足球用品、赛事服务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或发行债券。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足球运动特点开发职业球员伤残保险、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球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四)完善足球场馆设施建设配套政策

  1. 简化审批程序

  加强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把兴建足球场馆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馆。对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等,建设简易实用的足球场地,要简化审批程序,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前置要件。对社会资本投资足球场馆建设予以支持,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馆建设,经认定符合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的可按照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2. 加大足球活动场地及基本设施建设的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足球发展的基本建设补贴资金,要从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校园足球的投入,每年安排市级专项建设资金5000万元用于足球场地建设。

  3. 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建设足球场馆

  鼓励大型足球场馆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O&M)和PPP等市场化模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强足球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建立产权清晰、职责分明的监管体制。

  (五)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

  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配建体育设施中予以保障。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城乡空置场所建设足球场地。对单宗体育用途且有偿用于足球场地建设的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和价格办理供地手续。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六)完善税费和价格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和器材装备,对于赞助和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企业或个人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七)完善足球产业发展政策

  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依法依规全面规范清理不利于足球产业发展的规定,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及时公开年度体育赛事与体育活动综合目录、竞赛规程,对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的大型国际国内赛事承办权实行公开招标。推动形成以政府引导为保障、以足球行业协会和服务组织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机制。构建以足球赛事策划、组织、培训为一体的足球产业新体系,将足球产业发展同等享受我市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

  (八)加强宣传和推广

  建立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联赛电视或网络直播、录播制度,探索足球转播市场化路径。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和足球赛事的宣传推广和报道点评。增强足球明星的示范效应,宣传社会足球热情,形成浓厚的群众足球氛围,宣传足球文化,营造关注足球、参与足球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引领足球运动健康发展。

  (九)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各部门、各旗县区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动态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每2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5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设任务顺利推进、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呼和浩特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呼和浩特市足球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本规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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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及中长期足球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第2张图片-2024欧洲杯直播_NBA直播_无插件直播-jrs免费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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